本市11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綜計表之編製,係依據預算法第45條、第46條及第96條等規定,配合施政計畫加強為民服務,增進市民福利及市政建設為主要目標。依據各基金主管機關編造11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案,綜合彙編完成,並隨同本市總預算案送請市議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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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說明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9-14
- 發布日期: 2023-09-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主計處
- 點閱次數: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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