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的任務
統計的任務,即提供資訊服務,乃運用統計方法,配合各項施政建設發展計畫,蒐集有關資料,經整理分析或推論,以提供長官及各局、處、科參用,並彙陳上級各主管業務機關應用,作為整體施政之參據,另供本市各工商團體作為經營之參據。
統計的目標
1.建立本市統計資料檔,作為市政建設之參據 。
2.透過各項調查反應民意,提供決策參考。
3.建立統計資訊系統,提供統計服務。
公務統計內容
•建立暨推動市府暨所屬各機關統計制度
A.統計基礎制度
B.統計應用業務
C.統計檢核工作
•彙編統計刊物
A.臺中市統計年報
B.臺中市統計月報
C.臺中市重要統計指標(年刊)
D.臺中市性別統計指標(年刊)
E.臺中市性別圖像(年刊)
F.數字臺中(年刊)
G.臺中市重要統計參考指標(月刊)
•依職掌辦理應用統計
A.市政統計分析
B.統計通報
C.視覺化互動式統計圖表
•統計資訊服務
A.臺中市統計資料查詢平台
B.臺中市統計資訊網
C.臺中市公務統計行政管理系統
調查統計內容
•辦理本市自辦調查:
A.消費者物價調查(每旬)
B.營造工程物價調查(材料類:每旬、勞務類:每月)
C.家庭收支記帳調查(每月)
D.家庭收支訪問調查(每年)
•協助中央辦理各項統計調查:
A.按月者有:人力資源調查、受僱員工薪資調查等2項。
B.按半年者有:汽車貨運調查
C.按年者有:職類別薪資調查、人力運用調查、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營造業經營概況調查、服務業營運及投資概況調查等5項。
D.三大普查:人口及住宅普查(每十年)、工業及服務業普查(每五年)、農林漁牧業普查(每五年)
E.其他不定期統計調查: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調查(每五年)、攤販經營概況調查(每五年)、主力農家經營概況調查(每五年)、工作環境安全衛生狀況認知調查(每三年)、國民幸福指數主要指標補充調查(不定期)等。
•基層統計調查網管理
•經濟統計應用分析
•臺中市物價指數月報
•臺中市家庭收支訪問調查報告年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