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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06號--經濟統計通報--臺中市106年家庭收支概況

臺中市97至106年平均每戶暨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與臺中市各面向消費支出變動情形
臺中市97至106年平均每戶暨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與臺中市各面向消費支出變動情形

       行政院主計總處106年臺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已編布完竣,由於該調查係以直轄市及各縣市為副母體,在每個副母體內採分層二段隨機抽樣方法抽出調查戶,樣本數共計1萬6,528戶,其中直轄市以外之縣市,其抽出樣本數量皆未達1,000戶,樣本代表性不足,若據以作縣市排名,不具嚴謹統計意義,惟直轄市樣本數量均達1,500戶以上,遠高於其他縣市樣本數量,故本通報摘錄六都相關資料,茲分析如下:

       平均每戶所得收入總計為124.5萬元,較105年之114萬元增加10.5萬元或9.21%;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為103.3萬元,,較105年94.9萬元增加8.4萬元或8.86%;剔除戶量影響因素,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為33.8萬元,較105年之32.3萬元增加1.5萬元或4.59%。完整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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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2-25
  • 發布日期: 2018-09-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主計處
  • 點閱次數: 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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