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業普查係依統計法規定,為政府應舉辦之基本國勢調查之一,自45年首次創辦以來,已辦理11次普查,99年農林漁牧業普查為第12次普查。本次普查為蒐集每一農家經營現況、農村人口特性、農地資源利用等基本概況,以供為農政單位制定政策之參據。
本次普查實地調查期間自100年4月10日起至6月10日止,對臺閩地區農林漁牧業經營者進行全面性普查;家庭農林漁牧戶以「派員面訪調查法」為主,企業則以「自行填報法」為主。本市普查家數7萬7,339家,實地訪查後判定為農林漁牧業者計6萬8,046家。
為瞭解本市普查結果,本處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各類統計表,摘錄本市資料部分,分別就農林漁牧業家數、農林漁牧業資源分布與運用、農漁戶家庭人口、農業勞動力、農漁業經營收入及主要農漁產品生產概況,彙編「99年臺中市農林漁牧業普查結果分析」,以提供本府各業務相關單位衡量施政成果及規劃農林漁牧業政策之參考。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