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業普查係依統計法規定,為政府應舉辦之基本國勢調查之一,自45年首次創辦以來,已辦理11次普查,99年農林漁牧業普查為第12次普查。本次普查為蒐集每一農家經營現況、農村人口特性、農地資源利用等基本概況,以供為農政單位制定政策之參據。
本次普查實地調查期間自100年4月10日起至6月10日止,對臺閩地區農林漁牧業經營者進行全面性查;家庭農林漁牧戶以「派員面訪調查法」為主,企業則以「自行填報法」為主。本市普查家數7萬7,339家,實地訪查後判定為農林漁牧業者計6萬7,972家。
因全部調查資料繁多,資料處理較為費時,行政院主計總處僅發布重要項目,本處擷取本市資料,先行編製初步報告;嗣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完整普查報告,本處將再彙整本市資料並析,提供各界應用。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