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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06號--經濟統計通報--由購買頻度與商品性質觀察臺中市CPI變動情形


       臺中市消費者物價指數(以下簡稱CPI)自102年1月起正式編布,用
以衡量本市一般家庭日常生活所購買商品及服務之價格水準變動情形。
然而,CPI 涵蓋之日常商品與服務種類繁多,經過層層平均之後,個別
項目的價格變動未必能夠反映在總指數的漲跌上,而通常民眾對購買頻
率較高的商品或服務之價格變動較為深刻,而對久久購買一次者之價格
變動則較不敏感,且每個家庭對各項商品或服務的支出比例也不同,造
成總指數的變動幅度與個人對物價漲跌的感受常不盡相同。


       為更了解一般民眾對物價變動的感受,分別觀察本市CPI 近18個月
來「按購買頻度別分類指數」與「按商品性質別分類指數」之走勢,以
「變異係數」與「平均漲跌率」之統計指標,分析及衡量各分類指數波
動程度與漲跌幅度。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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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2-25
  • 發布日期: 2014-07-3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主計處
  • 點閱次數: 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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