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的家庭組成不再如以往,人們成年後離開原生家庭不一定組織家庭,或有選擇單身,或者雖選擇婚姻卻不生育後代成為頂客族。當面對遺產繼承時,那些成年後不常來往甚至已反目的兄弟姊妹卻成為遺產繼承人時。這樣的情形是否符合被繼承人生前的意願?
為協助市民了解民法繼承相關規範,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與文化局特別邀請楊俊樂律師,於115年4月18日(六)下午2時至4時,在港區藝術中心2樓國際會議廳分享豐富的實務經驗,協助市民了解現行法律規定。
>>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4月15日止(或額滿為止),歡迎市民朋友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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