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展現本府在多元性別政策上努力之成果與呈現本市性別友善現況,呼應國際性別意識潮流,並配合本市性別平等委員會之策進,本處自106年起按月擇選性別相關議題,編製性別統計通報。透過每月通報發行,達成運用性別統計數據觀察社會經濟發展與檢驗政策及支援決策之效。 年度-月份 通報標題 112-01 本市111年離婚對數6,456對,其中相同性別終止結婚為74對(男性21對,女性53對,合計占1.15%),粗離婚率2.29‰;以離婚年齡觀察,女性60-64歲及65歲以上兩個級距離婚人數較101年成長超過1倍;10年來女性離婚年齡高峰亦由30-34歲移至40-4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