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中市自100年縣市合併升格後,人口與經濟均快速成長,106年底人口已達278萬人,家庭規模及組成亦逐漸產生結構改變,本文依據100至106年家庭收支訪問調查結果,從各所得層級戶內組成與收支結構,分析家庭所得分配及消費支出,俾供政府作為研訂社會福利政策之參據。
本市近7年(100~106)家庭戶數平均年增率為1.44%,較人口平均年增率0.64%高,家庭型態漸傾向小規模家庭,低所得家庭戶內人數與就業人數呈同幅度下降,就業比率無明顯變化;而中、高所得家庭戶內人口下降幅度大於就業人口下降幅度,就業比率相對增加;另65歲以上經濟戶長之占比逐年增加,低所得家庭經濟戶長明顯高齡化,中高所得家庭經濟戶長高齡化程度相對較緩。
本市近年吉尼係數均維持在0.322~0.325間,所得分配尚屬相對合理範圍,所得差距倍數104年至106年落於5.42~5.45倍間,漸趨穩定;而從業所得占比與家庭所得高低成正比,經常移轉收入則呈相反趨勢,受家庭人口結構影響,第1等分位組(最低所得)家庭所得主要收入來源為經常移轉收入,其餘所得組家庭則以從業所得為主要收入來源。
各所得層級家庭皆以「住」的支出占比最高,且隨著家庭所得上升而減少,顯示較低所得家庭相對於較高所得家庭,能用於其他消費的金額相對較少;教育部實施「十二年基本國民教育-高中職免學費」、本府開辦「托育一條龍-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後,「教育」消費支出明顯較實施前減少。
家庭組成結構影響收入與支出,低所得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為經常移轉收入,超過半數為私人移轉(戶外子女及親友接濟),若能強化低所得家庭就業情況,增加其從業收入,從而改變收入來源結構,將有助改善所得分配不均現象,邁向均衡發展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