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本市106年發生刑事案件2萬6,741件,破獲件數2萬4,591件,破獲率91.96%。犯罪嫌疑犯人數2萬6,793人,犯罪人口率為每十萬人964.76人,較105年增加4.44人。
二、竊盜案件:本市106年竊盜案件發生件數5,060件,以普通竊盜3,707件最多,占73.26%。破獲件數3,091件,破獲率70.14%。
三、暴力犯罪:本市106年暴力犯罪發生件數101件,以故意殺人42件最多,占41.58%。破獲件數107件,破獲率105.94%。
四、兒童少年犯罪:本市106年兒童少年刑案嫌疑犯1,028人,較105年增加48人(4.90%);其中以竊盜案件225人(占21.89%)最多。
五、經濟案件:本市106年經濟案件發生296件,每萬人發生件數1.07件;其中以侵害智慧財產權133件(占44.93%)最多。按金額分析,查獲經濟案件金額估計為5億3,345萬元;其中以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之金額最高,達8,244萬元。
六、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包括妨害安寧秩序、妨害善良風俗、妨害公務、妨害他人身體財產等案件。本市106年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655件,其中以妨害善良風俗425件(占64.89%)最多。
七、取締查處各類案件:本市106年取締賭博性電玩計56件、213人;舉發酒醉駕車件數1萬3,043件,移送法辦6,645件,酒醉駕車A1類肇事件數2件,造成2人死亡。查獲妨害風化(俗)300件,查處色情廣告562件,取締違規攤販6,86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