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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各機關之文康活動費應切實於編列預算額度內依支用規定覈實辦理(100.8.1函釋)

重申各機關之文康活動費應切實於編列預算額度內依支用規定覈實辦理(100.8.1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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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7-06
  • 發布日期: 2012-10-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主計處
  • 點閱次數: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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