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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綜計表--乙、作業基金

法定預算
標題 參、綜計表--乙、作業基金
內容 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者,為作業基金。本市104年度共計9個作業基金,包括:公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公有停車場基金、管線工程統一挖補作業基金、都市更新及都市發展建設基金、醫療作業基金、市地重劃基金、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區段徵收作業基金及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
年度 104年
*市政分類 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張貼日 2014-11-11
單位 臺中市政府主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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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5-21
  • 發布日期: 2014-11-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主計處
  • 點閱次數: 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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