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者,為特別收入基金。本市103年度共計7個特別收入基金,包括:環境保護基金、農業發展基金、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勞工權益基金及動物福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