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性別主流化專區 > 性別統計與分析 > 性別統計與分析(臺中市)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本市111年女性初婚平均年齡為30.5歲,較101年增1.3歲,其中初婚年齡35歲以上占比增6.73個百分點;育齡婦女總生育率為870‰,減440個千分點,其中25-29歲生育率減45個千分點最多;111年相較101年女性生育第一胎年齡結構,占比減幅最大者為25-29歲,減8.72個百分點,增幅最大者則為35-39歲,增7.97個百分點。

詳附件。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6-17
  • 發布日期: 2023-06-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主計處
  • 點閱次數: 345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