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104年臺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已編布完竣,由於該調查係以直轄市及各縣市為副母體,在每個副母體內採分層二段隨機抽樣方法抽出調查戶,樣本數共計1萬6,528戶,其中直轄市以外之縣市,其抽出樣本數量皆未達1,000戶,樣本代表性不足,若據以作縣市排名,不具嚴謹統計意義,惟直轄市樣本數量均達1,500戶以上,遠高於其他縣市樣本數量,故本通報摘錄六都相關資料,供本府內部參考,茲分析如下:
104年本市平均每戶所得收入總計為116.9萬元,較103年之115.3萬元增加1.6萬元或1.45%,較臺灣地區之116.7萬元高2,000元,六都中排列第4;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97萬元,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31.2萬元;平均每戶消費支出77.7萬元,較103年減少1.18%。完整內容請參閱附件。